示怀疑。
戈壁沙漠他们的行驶路线并不是公路,而是公路边的一块平地,他们必须向前行驶五十公尺,才是那座石板搭在的便桥,可以供他们驶过那条引水沟。这一段距离对他们的车速影响极大,车子在那块地上行驶的速度虽然比人跑要快得多,但也为我们争取了时间。
我们跑向路边的车子,我和良辰美景跳上了那辆性能比较优越的豪华车,而查尔斯兄弟和红绫则上了另一辆车。我们发动车子后,便向前方那处可以通过引水沟的便桥奔去。我当时想,只要我能够先一步到达那里,便可以将车堵在前面,不使戈壁沙漠的车子回到公路上。他们的车回不了公路,他们的计划当然就无法实现了。
然而,真正是人算不如天算,当我的车离那里还有十公尺左右时,我目测了一下,如果我仍然以现在的速度或者略快的速度一直冲过去,那么,其结果定是两辆车撞个正着,那时,因为我们的车是直冲过去的,而戈壁沙漠的车却是横着,一撞之下,定会将那辆车撞翻,后果将会十分严重。
良辰美景显然也意识到再争下去,只能是这样的结果,便在一旁对着我喊:“减速,快减速。”
我一脚踏在刹车上,车轮和地面剧烈磨擦,产生非常刺耳的声音。
我们减速了,而戈壁沙漠却根本没有减速,结果,他们的车子在我们的前面冲上了公路,并且以越来越快的速度向前驶去。
这一减速,使得两车之间的距离加大,无可奈何,我只好再次加速,向他们追赶而去。
这时候,两车的距离不会超过二十公尺远,而且,我所驾驶的车子,在性能上要比戈壁沙漠那辆优越得多。我记得戈壁沙漠说过,他们那辆车的最高时速不会超过一百二十公里,而我现在这辆车却可以突破一百八十公里,有着这样的速度差距,我不相信不能紧紧地咬住他们。
尽管我已经在不断地加速,可良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