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在低着头。
婢仆们诧异地盯着他,窃窃私语,就像在盯着一头怪物。
十多头恶犬,亦已夹着尾巴瑟缩,愈退愈远。
可是,他还是在低着头。
英雄不低首,低首不英雄。
他为何低首?
当慕龙与妻子、荻红赶至慕府厅堂的时后,他们便看见低首的他。
一个低首的“英雄”!
但见他年方十一,一身墨黑的素衣,竟尔染满风尘,污脏不堪;他的左手,更紧紧执着一个小小的残旧包袱,极为寒酸卑微;他亦没有坐在慕府豪华光滑的家俱之上,像是唯恐自己的污脏卑微,会污了家俱颜色。
惟是,他纵然仅是坐于厅堂内其中一个不太触目的暗角,慕府的厅堂却实在太漂亮,也太具气派了,无论他如何想把身上的寒酸、卑微藏于暗角,也是藏无可藏,他,还是那样令人侧目。
厅堂上的婢仆远远看着他,大家都不大愿意上前与他接近,就连那十多头恶犬,似亦不欢迎他这个身世卑微的稀客。
故而,当慕龙第一眼瞥见他的时候,不禁被他身上所散发的穷酸气息弄得眉头大皱,而像狗般尾随慕龙而来的荻红,更是“明目张胆”地目露厌恶之色,连她这个前来寄居的人,也瞧他不起。
只有慕夫人,乍见这可怜兮兮的孩子,登时眼眶一红,鼻子一酸,喜极高呼,是发自真心的喜悦高呼:“英……名?”
“你就是英名?”
那男孩见府内所有人和狗都对他望而却步,实不虞贵为主母的慕夫人甫见自己,却一点厌恶的意思也没有,还由衷喜悦,他虽然仍低着头,令人瞧不见他的面目,惟亦轻轻的点了点头,嘴角更似流露一丝无言感激;可惜,并没有人发现他的感激。
“太……好了!英雄……不!英名!你可知道……娘想得你好苦?”
慕夫人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