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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回 初露锋芒(22 / 27)

身影已经不见了,路人以为自己一时眼花看错了。公孙不灭这时才知道自己的轻功,是这么的轻快、敏捷,起码比一辆马车还快得多,其实他的轻功,不知比马车快了多少倍。在轻功方面,他是可以脐身一流上乘高手的行列了,就是神鞭叟和公孙家的任何成名人物,也追赶不上,只是他不知道而已。

是夜,他投宿青阳县一处小镇上的客栈里,他打开了扈屏交给他的不大而颇沉重的包袱,一看,不由傻了眼,包袱中除了两套洗换衣服和一些途中需用的物品外,几乎全是一个个金光闪烁的金元宝和一些金叶子,几乎令他花了眼,其价值不下一千多两白银。他几乎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金子,他记得扈屏交给他的这个背包时说:“兄弟,这包袱里是你的洗换衣服和一些路途上的必需用的东西,里面也有些银两,你小心了,千万别丢失。”

他看也不看的就背在身上,想不到背包中有这么多的金子,别说去安庆府,就是走遍神州也够用了,怪不得扈屏叮嘱自己,千万别丢失。

公孙不灭一向不将钱财放在心上,从常州出来,路上有小丹打点,不用自己操心,就是送扈屏回绩溪县,路上的事,也是一切由启屏料理,投宿住店,吃饭雇车,都不用自己费心。现在不同了,自己一个人,生活上的事情,都要由自己来料理了,不像以往的公子哥儿,什么事都有人伺候、料理。

公孙不灭由于有了一次经验教训,一个人在外,钱财千万不可露人眼,说起来,也是小公主茜茜捉弄小丹得来的教训。他立即将金子包好,只取出三四片金叶子,准备交房钱和吃饭时用。有了这么多的金子,反而弄得他小心谨慎起来,就是吃饭,也将包袱带在身边,怕人偷了去。

事情也有那么巧,他在打开包袱来看的时候,偏偏给窗外经过的一个人看见了,这个人又偏偏是位高明的飞贼,在江湖上人称飞夜猫,轻功极好,善于飞檐走壁,也有两下武功,但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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