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请你喝酒,算是替你引见弟兄,二天后再准时上班。”
“这……怎么好意思……”
“别客气,都是一家人了。”
“那属下只好从命了。”
毛盾爽朗的回答引来张通快慰,大声叫好,还伸手过来猛拍毛盾肩头:“我没结婚,否则儿子也有你这么大了吧?”
言下之意大有把毛盾当儿子看待。
毛盾只有干笑了。看张通只不过四十出头,额头皱纹都还没深,已那么急着找儿子,似乎跟没娶妻子之心情有关吧。
但他又想过来,那些老百姓四十来岁当上爷爷的也时有所闻,那表示他们大约二十加冠之年即娶妻子,虽然身在江湖中人通常晚婚,但有个小孩,只要没像他这么大,也算是正常事。
他偷瞄张通几眼,心头终于肯定他是应该结婚了。
张通带他进入宿舍,换上守卫衣服,才发现毛盾原来是用鞭的,他倒未看出此鞭之不俗,只说金武堂守卫一向佩刀或长枪,长鞭可能派不上用场。
但他表示拿刀拿枪只是装个样。金武堂谁敢冒犯,若真的有人冒犯,岂是他们手中刀枪可敌,故而他很替毛盾说放心。
毛盾也埋然接受,表示选长鞭是因为天山林区多,用鞭可以吊来吊去,添加许多方便,现在不能用,收在内腰当功夫带也不错,张通同意他的看法。
随后,张通要毛盾附近走走,他得回到大门。
毛盾正想如此,也就欣然答应。他第一个想到玉竹轩那鸟笼不知是否仍在,还有那哑巴二小姐。
他逛了一圈,发现自己在大少爷住的东光楼附近。想走到玉竹轩还得有段距离,甚而要过关斩将,他只好放弃,掠向屋顶远远瞧去,那鸟笼似乎仍在,只是太远,看起来像小粉盒还变成绿色不知荒废了没有。
他一直想奇迹般瞧及二小姐。可惜奇迹吝于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