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豹子面前人高般的芦花丛中,一条全身有着亮光的黄毛大狼狗猛地窜了出来。
这还真的是“尼克森”。
再聪明的狗,它也绝无法明了人与人之间的情仇怨恨,就算是“尼克森”它也无法知道它这主人会和它所熟悉的人有了解不开的死结。
它想不到分隔了那么多日子的小主人,为什么这会儿见到自己居然连一点兴奋之情也没有,它又哪知道它凭着灵敏的嗅觉寻到了小豹子会给他带来了杀机与凶险。
蹲下身,小豹子轻环着“尼克森”的脖子,他不禁又怜又爱,却忍不住骂道:“他奶奶的,你这条烂狗,咱需要你的时候你不在,这会儿咱最怕见到你,你却又不知打哪冒了出来,等会儿你可得替你老子加把劲,要不然小心咱阉了你,看你以后还会不会闯祸启事。”
“嘘,有人接近了。”黑云侧耳倾听以指比唇。
半人高的芦花丛,一眼望过去全是一片白茫茫,只要人不站起来,这无疑是最好的藏身之所。
小豹子紧抿着嘴,他明白如果暴露了藏身之地,那么敌人就会像苍蝇一样全都聚了过来,接着即将又是一场恶斗。然而这个时候是绝不适宜和敌人有冲突的,因为他及黑云全都身上有伤,并且敌人也全都是凶狠出名的货色。
虽然敌人似乎极尽小心的掩饰行藏逐步的在芦花丛中搜索,但衣袂声及拨草声又告诉了小豹子和黑云,他们的人数是众多的,他们的搜索面也甚为广大。
黑云侧耳听了好一会,他知道今天要想逃出这片芦花丛似乎已不太可能,纵然躲得了一时,最后敌人终究会发现到自己的藏身处。心里略一盘算,他有了决定。
“我去引开敌人。”他小声的道。
“你这是去送死。”小豹子回道。
“你放心,我不会有事。”黑云掩抑不住身后的箭伤,他略一皱眉语气坚决。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