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便宜,而且唐启也来了。所以功亏一篑。
唐启看着他的脸色,心里也就知道了八九分,老子和儿子都是一对混账东西!
这时候在角落打电话的钱思甜突然发出了一声尖叫声:“哇!救命啊唐启!”
“怎么了?”唐启飞速的扑过去了,钱思甜拉住了唐启的手说:“虫子!虫子啊!”她的手指着前面的一个水晶水果盘,慌乱的说道。水果盘里面有一些香蕉苹果梨子等等的水果,但是缝隙里面一条黑色的虫子在里面蜿蜒的爬行者,这虫子浑身发凉,头顶上面披着一层细细的金色的小毛
,这一条组少有半尺多长,无数的小爪子在爬行,样子非常的恶心。唐启安慰道:“冷静点,这个东西是可以给吴英华只比你的。”可是钱思甜看的就是几乎要吓昏过去了,她虽然是一个医生但是毕竟是一个女人,谁也受不了这个样子的治病良药。她只是摇着头躲在唐启的
怀里面:“不要,我不能冷静,你快把它拿走吧,拜托你了。”
而此时的段十一走过来了,手中拿着一个圆葱扯下来了一片:“乖,上来吧。”
唐启道:“这虫子竟然吃圆葱。真是有趣。”段十一嗤之以鼻:“它不吃圆葱它吸血的,它最喜欢人的血液味道,所以会被吸引过来,而这个圆葱则是可以防身,因为它不喜欢这个圆葱的味道。所以可以保持暂时的平衡,一旦圆葱被抢走了,遮掩不住
血的味道,虫子就会直接把它吃掉了。”
“原来这样啊。”唐启说着迅速的把他手中的圆葱给夺了下来。
本来虫子已经马上就要爬上去了,可是被他夺走圆葱,虫子一下子闻到了他身上的血腥味道,顿时上面的金色小毛全都竖了起来,让人看上去毛骨悚然。
段十一吓得嚎叫起来:“怎么办啊。救命啊!”
唐启大笑了起来,把圆葱递给了段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