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这个见解,是李先生说的,我只是同意他的意见而已。”
李济先生当年在河南安阳,亲自参与挖掘古物出土,结果被人误当做干活的粗人的经验,使他说了上面一段话。而司神父在山西大同一带,做民俗、歌谣、语言的研究工作时,由一位乞丐带着他深入民间,到处寻访。他曾经用一个制钱换一句俚言的方法,向围绕在他四周的中国孩子,交换俚语。而当地的人,对他这种行径,视作怪诞,甚至把他当做一个疯子。所以,司神父觉得中国人的学问,完全被儒家士大夫的传统观念架空。
“另外,阻碍中国变成一个现代化国家的原因,是缺乏法治和民主的观念,”司神父继续他的话,“中国的法律,从很早开始,有唐律、宋律、明律、清律,但,基本观念只有一种,就是犯罪法,也就是人触犯了法律,应接受什么样的刑罚。而罗马法基本上有二:一是公民法,让人民知道,天生下来自己有什么权利。另一才是犯罪法,让人民知道,触犯了刑案,得受什么处罚。这二者相辅相成,既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所以,人民对法律产生重视和遵守的心理。
反观中国,在西化之前,人民对自己的权利毫无概念,甚至连一己的性命,都认为是君王所赐,更遑论其他。传统中国社会中,权势假道德之名行使统治,领导阶层称为民之父母,人民只知道服从权威,完全没有现代法治的观念,这是基本上很大的错误。
在这种单轨法律统治之下,中国人不知道法是可以保护自己的规则。所以,对法律只有产生畏惧、逃避,甚至枉法、违法,基本上是因为不知道尊重法律的缘故。”
司神父下了一句断语:“在现代化的社会中,孔子那个时代‘以德化民’的政治理论,完全没有立足余地。”停了一会,司神父看我保持沉默,他继续说:“一个国家在上述那种单轨法律治理下,五千年之久,不是一代、两代就能改变,因为人民一下子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