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布卢明代尔百货公司的客户求助热线。
无论这个喻意是什么,事实上都不重要,因为这条讯息最终并没有送到攸侯喜指挥官的手里。
这名使节离开巴拿马城邦以后,一路向北走去。玛雅人天真地认为化装成什么动物,就会具备什么动物的能力,化装成鹦鹉,自然就会具备寻路的特长事实上鹦鹉不会,鸽子才对地球磁场有感应所以他迷路了。
密林对于普通人类来说是极度危险的地方,好在他斑斓奔放的造型让所有的危险动物都绕道而行。美洲豹和大蚺心存疑惑地注视着这头在林中穿行的怪物,觉得没必要冒险去攻击,这种全身长着难看斑点的家伙即使不危险,也绝不会好吃。
只有鹦鹉和猴子把他引为同类,他们觉得这是金刚鹦鹉和僧帽猴杂交出来的新品种,就纷纷以表兄弟和堂兄弟自居。善于模仿的僧帽猴还学着使节的样子拔下鹦鹉毛,粘在自己全身,打扮的同样五彩缤纷,还学着使用工具进行纹身。
这对于僧帽猴来说是决定性的突破,因为是否会使用工具是人类与猿猴的根本区别。获得这一契机的僧帽猴从此走向了"进化"的康庄大道。经过了两千多年的进化,这一支猴属种群逐渐迁移到了北美大陆,并融入到当地人类社会。只是他们仍旧保留着这种用彩色羽毛和纹身装扮自己的原始习俗,并活跃于纽约、旧金山等地的地下酒吧与重金属摇滚音乐会现场。
玛雅使节在密林中足足走了一星期时间,还是没有找到正确的方向。真正的转机是第八天。当天早上他从树上爬起来,挖到了一些番木瓜作早餐。这时候,在使节身后的密林中传来了微弱的脚步声,显然是有人在靠近。使节举起了石斧,然后想了想,换了更有杀伤力的椰子,警惕地循声音发出的方向望去。
很快,在灌木丛里钻出一个粗胖的玛雅人。他身披着精致藤蔓,头上还挂着顶快凋落的大王花冠,就算以玛雅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