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我听说他在到处碰运气。原来是真的!”格拉汉姆也是老司机。
“……”
麦克唐纳盯着照片,眉头微皱,道:“算了,反正已经这样,叫他进来。”
“好的!”
工作人员立即叫人,不多时,那货进了屋子,招呼道:“下午好。”
“午安,褚先生,见到你我真的一点都不意外。”格拉汉姆半是玩笑,半是嘲讽。
“谢谢,很多人都讲过。”对方毫不生气。
“……”
麦克唐纳仔仔细细的打量了一番,高个子,瘦,气质独特,眼睛漂亮……如果有效果音的话,可以听到他心里叮叮叮的一连串加号,遂问道:“你为什么想演这个角色?”
“因为他很可爱,有种特殊的人情味在里面。”
“人情味?比如呢?”
“比如他不忍心杀掉同伴,他热爱艺术,他享受普通人的生活……”
“等等!”
导演忽地打断,奇道:“你要试镜的不是雷么?”
“不,我喜欢的是肯!”他笑道。
“……”
全体懵逼,拜托!谁不知道雷才是第一主角啊?
愣了几秒钟,导演才问:“你为什么,哦不,可以说说你对肯的理解么?”
“他的年龄要大一些,看起来很平和。”
那货琢磨得透透的,张口就来:“不是那种无所谓,或者很淡然的平和,而是把热血都压在心里,一旦爆发就不可阻挡。”
“他的声音略低,口音模糊,好像是城里人,又好像是乡下人。”
“他的身材有些胖,像我的体重……”
丫在腹部比了比,道:“再胖二十斤左右,以至于显得很笨拙,节奏缓慢,所以他走起来应该是这样的……”
说着,他站起身,绕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