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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十来分钟,苏霖眼睛一亮,那烈马的速度缓缓降了下来,方志诚已经适应了那种剧烈的颠簸,用双腿夹*紧马肚,然后手不停地挥鞭。
终于,烈马呜呜嘶鸣了一声,停下了脚步,低下了头,方志诚才收起马鞭,用手轻轻地抚摸红褐色的马鬃。
苏霖和驯马师小跑过去,驯马师拽住了缰绳,方志诚从马背上跃下,突然感觉腿软,被苏霖辅助,他才勉强站稳。
“志诚,你以前真的没骑过马吗?”苏霖笑问。
方志诚笑得有点难看,道:“是的。”
苏霖拍了拍方志诚的肩膀,感慨道:“那你可以算是这方面的天才了。你给这匹马取个名字吧,现在他属于你了。”
方志诚微微一怔,苦笑道:“养马要不少钱的吧?”
苏霖摆了摆手,道:“钱是什么?身外之物而已。我帮你养,另外呢,这匹马有比赛的天赋,如果它以后能跑出成绩,抛开养护费,甚至还能赚钱。对了,你给它取个名字吧。”
方志诚想了想,笑道:“叫烈吧。”
苏霖点了点头,道:“马越烈越好。这个名字不错。”
方志诚回味着方才的那种感觉,终于知道为什么很多人喜欢骑马了,虽说因为第一次接触,有些慌乱,而且烈表现得也极其暴躁,但上了马背的那瞬间,征服感充满了全身,让人感觉到无比的满足。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征服烈马比征服女人还要够劲,能证明你够男人!
随后方志诚又骑着烈跑了两圈,方志诚还是很有运动天赋的,当初在学校时代游泳展现了一部分,现在骑马的时候也展现了出来。基本是驯马师只要简单告诉方志诚技巧,他很快就能掌握。
而苏霖的马术则到了另外一个境界,他坐在马上就是个优雅的绅士,平常里那种纨绔的味道完全消失,如果给他换上一身铠甲,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