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1995年7月的欧洲联盟法院!
欧洲法院是欧洲联盟的下属机关,他的主要职能,便是在欧盟范围内,对共同制定的法令进行合法xìng审查。
这个与庄明歌八杆子打不着的司法机构,如果说还能和他产生什么交集的话,那就只有一件他牵肠挂肚了两年多的事情。
这件事,与所有欧洲足球俱乐部的命运都息息相关,能够将欧洲俱乐部全都卷入其中的这件大事的起诉人,只是一位普通的比利时球员,他的名字叫让·马克·博斯曼。
从一名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博斯曼一开始只不过是将拒绝自己转投别家俱乐部的标准列rì队已“违反欧盟相关法律”的名义告上了比利时地方法院,并取得了胜诉。
本来事情就可以到此为止了,但谁能想到比利时足协和欧足联两个笨蛋居然蹦出来撺掇标准列rì俱乐部继续上诉……
这下子事情可就闹大了,案件一下子从一个地方xìng的小案变成了一颗足以撼动欧盟法律的案子。比利时地方法院的法官也感觉到手里拿着的是一块烫手山芋,索xìng以“超越管辖权”为由,将这一棘手的案件扔给了最高一级的欧洲法院……
这就是博斯曼案件的大致经过,可是,按照历史的发展,在庄明歌的记忆中,博斯曼法案的最终宣判的时间是在1995年的12月,按照各国足协规定的转会期来算,要到96年的1月份才算真正的实行。
可是现在呢,法案的出现竟然提前到了七月份,“博斯曼时代”提前来临了!这里面究竟出现了怎样的变化,才会使博斯曼时代的来临提前了半年之多?
怎么会这样?!欧足联那些尸位素餐的法律和人权专家们,在一位比利时球员面前,也太不堪一击了吧!
难道是那些英格兰财团在幕后动了什么手脚?
庄明歌觉得自己的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