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国初实行里甲制,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一里十甲,每甲十户。
每里推举丁粮多者十人为里长,每人轮流担任一年,十年一周转。每甲以丁粮多少为顺序,每户在十年中轮流担任一年甲。
这里甲制就如后世的乡镇制度,在大明国初挥了重要的作用,明中叶后,地方乡绅势力兴起,里长甲之类的职役地位日趋下降,特别是行一条鞭法后,各地里长甲更如苦役贱役,大明地方的统治秩序慢慢崩溃。
不过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在地方的管理上,里长甲们还是负有重要作用,比如这地方上的田地买卖,便要由该地的里长负责监督,并由里长从州或是县衙处领来格眼契纸作为交易凭证,在买卖的推收过割后,出了问题里长也要负责。
在王斗找来姜安后,听闻王斗要买些荒地官田,里长有些奇怪,他道:“贤侄,老哥在这里说一句,你不是文人,不是举人,连生员也不是,按道理,你是没有赋税优免的,眼下田税很重,你买了荒地后,还要投入很多钱粮,到时便是得不偿失啊。”
姜安己经打定主意要与王家深交,所以他的话说得颇为推心置腹。
王斗听了也有些感动,不过他主意己定,岂会因为姜安的几句话便打退堂鼓?他道:“世叔,我是有自己主意的,还请您行个方便。”
说着一锭约一两的银子己是轻轻地放于他的手上,姜安眼睛一亮,叹了口气,道:“也罢,都是乡邻,能帮我就帮这个忙好了。”
当下他去了州城一趟,取来契纸格眼,同行的还有一个保安州司吏,名叫祁官的。
几人沿着董房河边走了一趟,最后在离河约两里处的一个地方,又验看过王家的户帖式后,以一亩五两多的价格,以父亲王威的名义,王斗买了二十亩荒地,得到了一张《崇祯八年保安州桑干里王威买地赤契》。
此外还有一张推税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