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他找到了,向晚歌跟着一个女人进了街对面一家茶室。
“老大,那人,好像是你姐。”
…
“晚歌,把这个血样让你同学检查一下。”刘威把一个证物袋丢在向晚歌的办公桌上,走了三步,见对方没有反应,又退回来敲了敲桌子:“喂,该起床啦!”
向晚歌无聊的瞟他一眼,有气无力:“知道啦,副队。”
所有人:“?”这小妮子不会大姨妈来了吧?
对于一群大老粗来说,每个月都会有大姨妈准时造访的生物是个神奇的物种,他们天生有种警觉性,绝对不会在女人这个时候上去自讨没趣。
于是,所有人都自动忽略向晚歌的异常情绪,林成和张浩午饭的时候一个贴心的帮她带了乌鸡汤,一个特别狗腿的去超市买了一袋阿胶蜜枣。
向晚歌:“= =!!”
这天下班的时候,无精打采的向晚歌接到了一个电话。
“喂……”
“六点半,大宅门。”
向晚歌挂了电话,愣了五秒才突然反应过来--他要跟我吃饭?吃饭?吃饭!
等等,现在都五点四十了。
等等,钱……
向晚歌摸出钱包,只有可怜巴巴的三张毛爷爷,嗯,还有卡。
卡里有五千,是她的小金库,应该够了。
向晚歌信誓旦旦的出发了--骑着她萌萌哒的美羊羊电动车。
林成和刘威看着她突然又云开雾散的脸,同时松了一口气,心想果然是这样,女人就是可爱又善变的物种。
向晚歌:= =!!
大宅门是本地有名的高档酒楼,据说里面的主要色调就是土豪金,极尽高调奢侈,反正向晚歌从来没来过。
她在隔壁的商场停了车,挎着她的斜挎包进了大宅门。
说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