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百米。
我知道,那些抓我的人,一定还会沿着两岸找下来,所以在顺着河流飘出数公里之后,抱着刘小芸上了岸。
之后,我尽量往多草的地方钻,避免留下太多的脚印,然后背着刘小芸,一路往山上爬去。
然后,我们就在山上躲了整整一个星期。饿了的话,就去逮一些小动物烤着吃,像小鸟野鸡,渴了就捧山间的溪水来喝。不过我捕猎的技术不行,加上没工具,往往一两天都毫无收获。被迫无奈,只能到山下农田去摘一些蔬果回来,像是玉米青菜之类,不算偷,因为每摘一些,我都会在桔梗夹上一百块钱,尽量让它出现在显眼的地方,当是买的形式。毕竟我不能回去,妹妹给的两万块钱,根本毫无用武之地。
但我低估了野外生存的难度,仅是一个星期,我就被折腾得几乎去了半条命,虽然勉强有东西吃,但肚子却很不舒服,老是疼痛的样子,浑身不自在。刘小芸要比我好很多,因为我几乎所有的心思,都花在了照顾她上面,偶尔能打来一两只动物,都尽量处理得卫生一些,烤熟,连斥带哄让她吃下去。所以慢慢的她的脚就好了,终于能够自己下来走动。
而最折磨人的则是在晚上,六七月份,天气闷热,蚊虫几乎是成群结队,晚上我如果不守着给刘小芸扇风拍蚊子,她根本无法入睡。
我一直都觉得亏欠她,这女孩子家里虽算不上什么大富大贵,但起码也是小康,在一般人眼里女神般的存在,却要陪着我在山里受这些苦。
原以为终于能够安心一段时间了,可就在这时候,山脚下出现了一队警察,数量有二十多个,由几个山民带路,浩浩荡荡的开始搜山。而这一次,他们已经带上了狼狗,一路朝我们躲藏的地方而来。
我只能拉着刘小芸往更深处的大山躲去,但无论怎么跑,总会被训练有素的警犬发现痕迹,一路尾随而来,有好几次后面都已经能听见狗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