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正八年四月底,大明帝国和西班牙帝国针对荷兰的攻守同盟合约在大明帝国的京城签订了,由于西班牙帝国向大明订购了十万把二四式燧发枪,而且要求送货上门,合约的范围从东南海域一直延伸到欧洲沿海。
合约规定,荷兰海军的舰队如果攻击西班牙在远东的殖民总部马尼拉城,大明帝国有义务派出海军协助西班牙陆军防守,这点其实大明并不吃亏,马尼拉湾是个好地方啊,如果荷兰人的舰队超级战列舰不超过五十艘,大明就派出联合舰队去吧马尼拉湾的口子堵住,直接来个关门打狗;如果荷兰人的舰队超级战列舰超过五十艘,大明就派出舰队进入苏禄海,在海盗的配合下切断他们的弹药和粮食供给,看他们能坚持多久。
大明帝国有义务,西班牙自然也有义务,合约规定,荷兰如果派出一百艘战列舰以上的主力舰队离开欧洲本土来找大明的麻烦,西班牙有义务派出海军和陆军联合部队进攻荷兰本土,这点其实西班牙也不吃亏,他们其实早就想收拾荷兰了,只是荷兰在海上的实力太强大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又在远征英国的过程中屡遭重创,海军实力已经远远不如荷兰,但是如果荷兰派出一百艘以上的战列舰,他们的海军基本上就去了一大半,那样的话,西班牙海军反而占优势了,正好乘机收复荷兰本土。
双方在合约中还提出了在东南海域联合抵制荷兰人的经商活动,坚决不准荷兰人的商船进入双方管辖的海域,坚决不派商船去荷兰人的殖民地买卖货物,彻底把荷兰东印度公司赶出东南海域。
因为崇正八年是大明历乙亥年,双方签订的合约被定名为《乙亥条约》,《乙亥条约》标志着大明帝国与欧洲传统列强西班牙帝国正式走上合作的道路,同时也标志着大明帝国正式进入世界列强的行列。西班牙帝国因此延缓了衰落的速度,甚至最后保住了传统强国的地位,荷兰却因此提前开始衰败,一个迅速崛起的海上强国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