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浑。
看热闹的人最多觉得马和纱稍微有点博眼球的心机,却不至于把她当成碰瓷的。
这个过程中,虞美琴还少不了不着行迹地抨击一下联通方面居然跟外商同流合污,在民事案件中都把用户消费记录泄露给调查者——只不过,这种反击在国内没什么话题度,中国人都觉得这是应该的。
足足嘴炮了半小时后,轮到虞美琴这边举证。
当然,证据也是早就提交过的,只是此前一直没用到、不起眼而已,所以也不存在“延期举证”。
“这是一份我方当事人去年7月与新浪公司技术支持部们某接线员工的通话记录——从记录可知,当时,我方当事人作为知名加V用户,就‘目前新浪开发的内部封测版本移动客户端,是否有显示‘发布于IPHONE平台手机’这一后缀信息’的问题,向对方提出过咨询。
而在得到肯定回答后,我方当事人才购买了IPHONE-3GS手机。从这个时间线的先后顺序来看,我方当事人完全是出于正当目的购买的手机……”
“反对!”
当虞美琴说到这儿时,杜丘明立刻提出反对,打断了她,“马和纱小姐在此前的庭审中,多次陈述‘她不知道未过审的IOS版微博APP安装文件的来源’,而且在我方一再交涉要求其交待‘向她提供该安装文件的新浪内部责任人’时,她也屡次拒绝。
因此,我方认为此项录音与其前述证言存在重大矛盾,不应当采信……”
“请对方代理人注意一个事实——这个录音是有新浪公司官方客服存储的,真实性和时间记录不容置疑。而且,这个通话中,我方当事人只是‘咨询了有没有这种东西的存在’,可没有直接要求对方提供安装文件。
咨询行为,和后来实际实施完全是两回事。众所周知,我方当事人是个在消费行为方面比较没有远见、容易拍脑门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