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实践用过的法条,申请一个最高院的解释?这样,省内就把责任推出去了?不管最后最高院怎么解释,都是他们的责任了?”
“这有什么不好么?”冯见雄貌似惴惴不安地问。
“倒也没什么不好,反正不管怎么判,错不在我们了。”老人呢喃地自语了两句。
提醒一下老同事、老下属,遇到全国范围内都没被司法实践用过的法条,就请示京城……这应该不算“干涉司法独立”吧?
老人想了想,觉得自己的判断没错。
又不是让你倾向于原告或者被告,只是提醒你“别不懂装懂”,这很正当嘛!
“你走吧,这个事情……我不好多说,不过我相信小蔡会自己领悟到这个道理的。”老人犹豫再三,表态道。
冯见雄就知道这事儿已经成了。
对于他来说,今天来跑这一趟,目的就是确保江南省高院别不懂装懂,确保最后会捅到最高院的法释办,够了。
一件案子,只要能够求解释,多多少少会解释出一些新意来。
怕的,就是什么都不解释,直接当作这里没问题,“明明不懂,却以为自己懂了”。
就像拉姆斯菲尔德那串口癖一样。
……
几周之后,蔡院长就在一个周末,于某处类似疗养院或者干休所之类不可描述的地方,机缘巧合会晤了退休老领导。
大家都很有节制,不会说不该说的话。
“小蔡,本省的司法系统,这两年遭到的社会非议不少,形象压力很大啊。要做到无愧于心,不懂就问,实事求是。”
蔡院长琢磨了一会儿,知道大致是怎么回事了。
实事求是。
这四个字说得好呐。
看起来,实事求是是一句再大义凛然,公正不过的话。
但是,在法律界,尤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