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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章 我是为了自由(4 / 5)

过毫无疑问,EFF基金会是不希望通过“闭环的系统”这种模式来实现反盗版的。

因为闭环系统这种做法,往大了说,或者往正面说,叫“减少了系统风险的复杂度”,但反面来说,也造成了“用户选择的不自由”。

站在基金会和律师界的角度,要拼命鼓吹的当然是“不自由”。

这句话是没问题的。

但,也是与律师界的利益相符合的。

如果,都靠“闭关锁国”解决盗版问题,那知识产权官司起码少掉一大半。

大家都不惹事了,还打什么官司?

要知道,美国的律师业产出(这里是广义的,也包括掮客和咨询公司),可是占到国家GDP总量的将近10%。

在美国,每300个人就要养一个律师。而中国是2万多人养一个律师——两国的人均律师占有率,相差了70倍。律师业的GDP占比,也相差了100多倍。

凭良心说,中国的律师确实是少了,很多利益没人去规范和维护。但美国的律师,毫无疑问是过多了,以至于这个行业开始裹挟着政治和经济,往“养贼自重”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根据很多第三方中立国家(主要是德/法/日)的社会学研究,一个国家如果可以做到大约每三五千人口里有一个律师,才是最兼顾公正/自由/效率这三项法益的模式。

律师再少的话,司法效率是高了,但是粗制滥造就多了。

律师再多的话,自由公正是容易博弈了,但司法效率过低,而且有过度诉讼、“养贼自重”的风险。

这也是为什么国内的法理学考试,总是说效率/稳定是第一性的法益诉求,公正和自由都得靠后,但美国却反过来。

说到底,当你要为一个‘两万多人才有一个律师’的体系辩护时,你就得说“秩序/效率”是最重要的,这样你的架构才有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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