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就找到了哈佛法学院的教授。然后这砖家在研究之后,就给了李梅一个依据:
“鉴于日(和谐)本的社会工业结构和欧美大不相同,其大型军工厂基本只承担总装厂的职责,而起基本军工产品零部件的生产加工,事实上是分包给大量的平民手工小作坊的。因此对于日(和谐)本的特殊国情,毁灭其城市平民区这种行为,在法理上不应认定为对无辜者的蓄意屠杀,而应该认定为对其军工产能的打击。”
对于一个嘴炮男来说,最有成就感的事情,就是动动嘴皮子,就成功挑唆促成一起几十万人的大屠杀。这对于那些“能靠哔哔解决的事儿,就绝对不要动手”的阴人来说,实在是莫大的荣耀。
所以,刘教授如今对冯见雄的重视程度,显然已经不是停留在“这小子可以与之合作赚钱”的肤浅层面上了。
两人谈笑风生地平等论交聊了几句,冯见雄陪着笑脸,单刀直入地问道:“刘教授,不知我十天前交给您那篇《论现行<专利审查指南>导致的无效宣告成本风险问题》的文章,有消息了么。”
十天前,也就是史妮可告诉他出事儿之后,冯见雄就当机立断留了这个后手。
他写了一篇砸场子、很有可能断了整个行业赚“把现有技术伪装成实用新型然后碰瓷”这条钱路的论文,然后交给了刘教授,想用刘教授的名字作为系列的通讯作者发出去,而他自己则捞一个第一作者。
所谓通讯作者,往往是指一个大的研究课题项目的总负责人,承担对课题总研究经费负责、对外联络资源的存在。
比如一个大的研究项目,有可能从好多个角度、环节分析一个系统工程,整个过程里会产生几十篇论文。这时候每一篇论文都会有一个第一作者,由这项具体工作的直接负责人挂名,而项目总负责人则署通讯作者。
虽然大多数带通讯作者的研究项目都是在理工科的自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