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说,知产局的效率至少比商标局高一些,值得鼓励。
刘教授应该是知道了《法学研究》的事情,对冯见雄态度更加和颜悦色了,让他有疑问时随时可以来“请教”——人家毕竟已经是教授了,这点架子还是要保持的。只有邱雪这种暂时还是“讲师”的,才会没羞没臊地对冯见雄用“探讨”这样的措辞。
临了的时候,刘教授还很负责任地提醒了冯见雄几个问题:“你自己署名那几个实用新型,我也看了。跟你以前给别人刷职称用的相比,实用性都挺不错的,但是新颖性貌似都有点问题么?”
冯见雄自然不会瞒着刘教授:“确实有点问题——所以我当初没敢申请发明,只敢申请实用新型。这不就是指着‘实用新型只用形式审查、不用全面查新+实质审查’的法律漏洞么?”
刘教授见他这么坦白,也不好多说什么,只是点点头:“那也没什么,不过你要是指望真拿这些实用新型去打官司,对方申请一个查新报告,甚至找别的专代事务所向国家知产局申诉、请求将你的实用新型无效的话,我可不保证能帮上你。”
“我明白,到时候可能还有需要您帮忙的地方,代理费绝对不会少您的。”冯见雄柔中带刚地客套了一句,便告辞离开。
刘教授想了半晌,也不知道冯见雄究竟想怎么搞点大事情,只能是静观其变了。
连刘教授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已经对这个大一新生非常好奇了。
……
当天下午课后,正是轮到去法援中心坐台的时候。冯见雄径直找到史妮可,说了点正事儿。
“妮可,有没有兴趣陪我打一票可以细水长流复制的官司?我提供创意、模式,但是需要人帮我准备材料、搜集证据、碰瓷、出庭……都是些没技术含量的体力活,不过很烦。如果你愿意,我七,你三,成本另算。”
“诶?你……你究竟想干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