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爆体而亡的惨状若是发生在米国人身上,默克公司承担的压力也是极大。
难道这猪蹄,还真的可以入药。作为解决无伤之体缺陷的重要成分?
“你有什么论据,来证明只有你们华夏京都的猪蹄才能入药,我们米国的就不行?”
Joy又换了个角度,终归是不想把十亿米金打了水漂。
“没有证据啊!”
昊学理所当然地无辜道:“我只是验证了我们京都猪蹄有效而已,这就够啦,我们合同上只是说我需要提供行之有效的药方,以及九万份相应的药材。难道你们找到了另一种替代物。就想要撕毁合同。可没有这个道理吧!”
噗!
Joy觉得心都要碎了,这分明就是说,哪个国家的猪蹄不重要,你们随意,但是十亿米金那是果断不退的。
可如果讲道理地说,人家这个理念还真没说错。
比如你研究出了某种特效药A,其中有重要成分B。将其打包销售给某公司。
总不能因为后来有替代品C的出现,就把之前的供货合同统统取消吧?
说到底,这是个商业眼光的问题,谁叫你当时没搞清楚状况。
然而……具体到华夏猪蹄和米国猪蹄上,这就显得格外荒诞可笑,让Joy沦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
当时为了赶紧把事情定下来,协议也不够尽善尽美,这会儿完全找不到任何理由去反悔。
毕竟主动违约的一方要赔偿三倍的说法,那也是他自己定的。
想想这合约一签就是五年,共计四十五万头生猪。如果不考虑残疾,那就是一百八十万只猪蹄!
天哪,默克公司改行做世界猪蹄供应商了么?
说起来比较复杂,但其实从昊学宣布药方免费,到默克公司凭借雄厚资金,击败一切竞争者,抢购了近两百万只猪蹄。一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