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满身鲜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女儿跟他相处,你就不怕受到什么伤害吗?”
董庆瑞语塞,她听出杜清华言下之意是那年轻人是个混混。可是——混混能被程鹰这么小心翼翼地伺候,被霍局请吃饭?
他满脸茫然地转头望向霍城,眼里透着疑问。
他的眼神只传达出一个疑问,这个林泽,到底是什么人?
坦白说,他只是这么奢望着,并没指望霍城真会告诉他。
可是,现在关系女儿一辈子的幸福,他不得不硬着头皮询问霍城。
“董夫人,你这话让我听见便罢了。”霍城微微皱起眉头,似乎对杜清华那口无遮掩的做派很不满意。却也知道她是太过关心女儿的处境,便也没深究,语气平缓道。“林先生不仅不是个混混,还是个相当优秀的年轻人。说句公道话,你女儿的眼光,要比你高得多。”
董庆瑞傻掉了。
他是知道霍城为人处世的,不仅对下属,饶是下属的家人,他也极少会以这样的态度和口吻来点评。甚至很不给面子地说:你的眼光不如你女儿!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在霍城心中,林泽的地位极高!
杜清华也有些不满地反问道:“霍局长,难道我关心女儿也有错?”
“你关心女儿没错,但你关心则乱,反而不知道如何去处理与女儿的关系。”霍城微微摇头,郑重其事地说道。“你说林先生身上的疤痕是在外面混而留下的?那你认为,一个在社会上混的二流子,能值得我请吃饭?能让程主任如此殷勤小心地伺候?耳朵听见的当不得真,有时候连眼睛看见的,也未必是真相。”
“那您倒是说说,他到底何方神圣?”杜清华还真不信了,一个地位很高,很有背景的年轻人,还会满身疤痕,还会一身鲜血地躲在自己家里。
“他是何方神圣我不能确定,即便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