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快赶上忘尘大师了。
眼前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怎么消毒?李臻想了想,让酒志点燃火折子,他抽出匕首在火上烧了一会儿。
然后小心翼翼地割掉伤口两旁发黑的皮肉,但脓水却无法清洗,正为难时,旁边小宦官道:“我这里有酒!”
他递过一个小酒葫,李臻大喜,这个小宦官倒很机灵,连忙接过酒葫,小心地用酒洗干净孙礼的伤口,这才将白色伤药均匀洒在他的伤口上,撕下一幅衣襟替他包扎,孙礼痛得呻吟起来。
至始至终,高延福和张曦都大气不敢出一口,直到最后包扎了伤口,高延福才紧张地问道:“他的命能保住吗?”
“他的伤太重,如果是普通人早就死了,不过幸亏他身体强壮,若能熬到天亮,或许还能捡回一命。”
高延福稍稍松了口气,连忙笑问道:“不知两位少郎尊姓大名,能否告诉高某?”
不等李臻客气,酒志便洋洋得意道:“我们都是敦煌县人,我叫酒志,喝酒的酒,志向的志,他叫李臻,渐臻佳境的臻,我们一行四人,另外两人去求援了。”
“哦!原来是李少郎和酒少郎,我记住了,两位少郎请坐,休息片刻。”
激战了半夜,李臻也着实有点疲惫,他稍稍客气,便坐了下来。
酒志也在他旁边坐下,不客气地接过小宦官递来的水,咕嘟咕嘟喝了两口,“哎!真是像做梦一样,胖爷我居然杀人了。”
高延福微微一笑,“酒少郎能否告诉我,你们是怎么发现我们,杀了几个吐蕃士兵?”
李臻心中一动,这个人很精明啊!既没有告诉自己他们是什么人,同时还把自己所有的消息都套走了。
而且这些人不像是行脚商人,听口音,倒像是从京城那边过来之人。
李臻从小就有高于普通人的天赋,他的心机城府远远胜过同龄人,李臻也不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