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地移动。
“赶快把帐蓬里的东西都搬到车里去。”胖小伙子说。
大家七手八脚把东西都搬上车,瘦小伙子问:“帐蓬要拆掉吧?”
胖小伙子手一挥,说:“现在拆帐蓬已经来不及了,赶快上车吧。”
易文墨朝山那边望去,已经能看见狼的轮廓了。易文墨匆忙数了一下,大约有十四五头狼。
大家匆忙上了车。
“把车门车窗都关紧。”胖小伙子说。
胖小伙子迅速和瘦小伙子交换了一下座位,他坐到了副驾驶的位子上,这边的车窗正对着狼来的方向。
胖小伙子把一颗钢珠塞进了枪膛,他把车窗开了一条缝,正好把枪管伸出去。
“哎呀!幸亏租了个进口车,这车结实。不然,车窗玻璃恐怕就抵挡不住狼爪子。”易菊庆幸地说。
透过车窗,易文墨看见狼群径直朝他们狂奔而来。领头的那只狼,足足有一米多长,拖着一条硕大的尾巴。
“领头的那只狼,应该是头狼吧?”易文墨问小胖。
“应该是的。”胖小伙子显得有点紧张。他朝手心里淬了一口唾沫,说:“要是有真枪就好了,妈的,老子一枪就能干倒一个。可惜呀,这支钢珠枪太小儿科了。”
头狼跑到离越野车还有三十多米时,突然停了下来。它半蹲着,眼睛一动不动地望着越野车。好象在考虑着:需不需要进攻呢?
“小胖,打呀!”瘦小伙子焦急地说。
“不忙,先别惹这一群狼。最好让它们自己走,到别的地方去觅食。这样,咱们和它们井水不犯河水,各走各的路。”胖小伙子说。
“怕啥?咱们有枪。再说了,他们也就十多只。”瘦小伙子说。
“十几只?现在只有十几只,但是,一旦交起手呀,狼就会嚎叫。一叫,就会引来更多的狼群。一百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