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至关重要,还是由我们与先锋营的兄弟打配合……小公爷嘛,刚刚降了晋军,便领头进攻南军,不妥!”
“格老子的。”元祐恼得不行,“有何不妥?”
“小公爷,咱们晋军如今有几十个营,营中龙蛇混杂,有降的,有叛的,有新入的,有投诚的,谁也不晓得哪个是哪个的人……恕我直言,依您的身份,当时还是稳妥一点,以免皇帝借机向诚国公府发难……”
“放屁!”元祐打断他,“老子管他那么多?自打两年前自请到山海关,我早就做好了与赵绵泽撕破脸的准备……投降之前,我就想过了,我爹他老了,又是朝中元老,如今大战在即,正是皇帝笼络人心的时候,他心里有恨,也不能把我爹怎样。这一仗,小爷必须打头阵。”
“小公爷,不行,不妥当啊。”
“老孟,找打是吧?”
“来吧!”老孟抡袖子,偏着头对他,“照这儿打,反正我老脸一张……打破没关系,只要你能出气。”
“……”元祐静静怒视着他。
良久,他无奈地翻着白眼,终于忍不住笑着,一个拳头捶在老孟的肩膀上,“没看出来啊,你这老小子,倒是一个有脾气的。”
其实他心底何尝不晓得,老孟以争新式火器为名,到中军帐里来找赵樽的目的,也是为了在霸县打头阵。
霸县为何不同?因为那里驻着兰子安。
如今的晋军中,再也无人再小看那个酸秀才了。
而且打主场和打客场不同,进攻与防守更是不同的概念,兰子安攻北平不成,但防守霸县未必不行。更何况,赵绵泽的援军号称六十万之众,只是听听数目,都让人心里沉甸甸的了……
这一仗,难。这一仗,也险。
所以他们都争着去冒险。
听了他俩表态,赵樽放下搪报,看向元祐。
“回头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