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真的通过某种渠道找到了孟秋桐这个人,然后让她吃了不少苦头,再然后她就屈服了,只有听锦笙的摆布。
孟秋桐虽然凶悍,但我绝对相信闻锦笙更比她凶悍十倍。她被注射了病菌什么的这种事,闻锦笙也确实干得出来,别忘了安明也是学医的,或许他也懂一些生物技术也不一定。
看来我只有相信孟秋桐,然后赌一次了。
“我也实话说吧,我确实是认识这么一个人,不过他不是我堂哥。但是你说的这些,还是不足于让我相信你说的话,如果他真的要求你来执行这个计划,那他应该会想办法做点什么让我相信你的话。他是一个非常细心的人。”我看着孟秋桐说。
孟秋桐想了一下,“对对对,她在我背上写了一行字,说让我给你看。看了你就相信了,就为了这行字,我都不敢洗澡,真是坑爹啊。”
说完孟秋桐背地着我,撩起了囚衣。
上面真的一行字,写的是繁体字,锦笙没在华夏内地念过书,学的是繁体字,这倒也正常。
有趣的是,那一行小字竟是几句耳熟能详的诗,第一句是,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第二句是,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第三句是,细雨梦回鸡塞远,小楼吹彻玉笙寒。
我一看这几句古诗,就明白了。这就是锦笙写的,因为并不难发现,这三句诗中很容易就能找出‘闻锦笙’三个字。
锦笙也真够闷骚的,一个长年生活在国外的人,竟然知道这几句诗中有带他名字的字。也真是不容易,比起现在的一些装叉海归动不动就说外语有趣多了。
“你知道他写了什么吗?”我问孟秋桐。
“那字写在我背后,我怎么可能知道?我写一排字放在你身后,你能看到吗?”孟秋桐没好气地说,说完又担心我生气,补了一句,“我不是针对你,我只是想说我不可能看得到。不过那帅哥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