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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男朋友。”
“这家店的老板是个中年大叔。”莫少云说。
言下之意,你男朋友和这家店的老板是好朋友,这家店的老板那么老,你男朋友那不也是一老头?
“我男朋友和郑叔是忘年之交,郑叔就是这家店的老板。”我说。
他轻轻哦了一声,说吃菜吃菜。
于是就开始吃,他慢慢地喝着洒,慢慢地吃着菜,没有说话。我们之间又陷入莫名其妙的冷场。
我正在想着找个什么话题来说的时候,他却突然自己开口:“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人很奇怪,一方面是个名声不错的企业家,一方面又是个酒鬼。”
“人都是有多面性的,这并不奇怪。”我应道。
“其实加班和喝酒都只是为了让时间过得更快,不然我都不知道人生几十年如何才能熬得完。”
这话确实让我震了一下,在现实中我从来也没有听过如此悲观的言论。
每个人都叹人生苦短,可他却说不知道如何熬得完几十年的生命,是什么样的事,让他如此悲观?
“你的位置让很多人羡慕,你这种就是想向天再借五百年的类型,怎么会这么说呢,你是开玩笑的吧。”
他笑了笑,“不是,只是觉得人生确实无聊。我吓着你了吗?那我不说了。“
“那倒没有,如果不介意,我愿意听听你的故事,你肯定有故事。”
他摇了摇头,“没什么故事,就是和一个女的谈了十年的恋爱,然后结婚了,然后因为某些原因离婚了。在我们办完离婚手续的当天下午,她就从二十层的楼上跳下,我赶过去的时候,只看到她留在地上的一滩血迹。后来我才知道,她飞下来的时候,肚子里已经有了我的骨肉。”
他语气平淡,我却听得心惊肉跳。这无疑是一个剧烈的故事。十年深情,一朝了结,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