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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陈达铭的故事(2 / 3)

《大明英烈传》等于他半部人生自传,若真是有心人,当然能一眼就看出这所谓“陈达铭”就是他陈班头的化身。

只是柳鹏的想法却不一样:“断案的故事自然是要写的,而且多多益善,但是关健在于讲陈达铭怎么升官发财,在书里他扶保大明大公无私,破了无数奇案,拿获了无数乱党反贼,步步高升,最后做到了一省按察使!”

柳鹏这么一说,这部故事的体裁自然为之一变,从自传性质的纪实文学变成了类近空想的官场小说,跟真实的陈大明陈班头形象相去甚远。

这样一来出版的阻力就更小,只是陈大明却想到另一方面去:“怎么陈达铭最后没做到总督巡抚?”

在大明朝的体制之内,吏员是非常底层的存在,几乎没有晋升的机会,虽然名义上号称“三途并用”,但是实际上杂途等于一辈子都没机会升不上去,象陈大明这样的小班头,哪怕想要谋一个杂官的位置,都比读书人连中三元还要难一些。

国初洪武朝尚有吏员直迁知府的例子,到了正统朝,已经明文规定吏员出身者一律不得充任知府,以后正途之外的出身越来越没有出路,到了本朝初年张居正当国,山东出了两个吏员出身的知县,已经被认为破格用人了。

越是没有前途内心苦闷,越是想要步步登天,一听能在书中当一任按察使,陈大明已经乐开花了,但是觉得按察使还是差了点意思,而谷梦雨当即在旁边提出了质疑:“陈叔叔,毕竟那陈达铭是吏员出身,能做到一省按察使已经不错了。”

“不够不够!”陈大明对于这部还没写出一个字的演义小说代入很深:“最少也应当是一个布政使才行!”

柳鹏也没想到陈大明有这方面的考虑:“那陈达铭有经天纬天之材,立下过救驾之功,别说是总督、巡抚,就是做太子少保、六部尚书都没问题了。”

“那便好,那便好!最好是先做一任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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