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身上了。”
罗幕绣帷鸯被,颠鸾倒凤尽瘁,热浪过后,他轻抚着趴着懒洋洋趴在自己身上的心肝宝贝,用指尖缠绕着她的卷发,“小疯子,要是有一天我一无所有了,怎么办?”
童瞳快睡着了似的哼唧一声,“老娘养你……”
“我回来之前,又和家里吵了一架,他们说要给我订婚期,我一生气,把我爸的唐三彩侍女立俑给碎了……”
“你爸没拔枪吗?”
“没,给我两拐棍,我心里特乱,我爸妈要像霍朗他妈那样就好了,只要是个女的,他喜欢就行,他要实在不喜欢,找个男的也行……”
童瞳也爱这样的沈茂,穿上衣服,他是商场精英沈老板,作风硬派,脱了他那层衣冠楚楚的外壳,他的柔软只展示在她一人面前。
好像时时警惕的猛兽,只在她一人面前愿意背抵黄土面朝天,让她肆无忌惮的触摸自己脆弱的胸腹。
童瞳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猛一仰头,攒着眉心看他,“大叔,我想起一件事,前两天我在楼下看到一辆没有牌照的黑色奔驰,我带晏维出去吃夜宵它就一直跟着我们,我们回小区它也跟着,后来晏维拎着方向盘锁下去,要问问他们是干什么的,他们就开车跑了,就没再见过。”
沈茂的指尖在她凝脂般的肌肤上轻轻的跳跃着,听到她的话忽然一顿,沉默片刻,说,“搬家。”他捏了捏她头上毛茸茸的狐狸耳朵,“我再给你买一栋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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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从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已经将近晚上9点半,饿的前胸贴上后背。
霍朗在茶水间冲了一杯咖啡,便遇到了正准备离开的二人,他十分嘴欠的对沈茂说了一句,“其实创意总监不如贴身助理好。”
如果不是为了掩人耳目,别说贴身助理啊,沈茂恨不得把童瞳变成他的项链,见天挂在脖子上,让她在自己眼皮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