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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必有一缺(上)(3 / 7)

这关我事。”这是表态,所以正经。

“这事我管。”这是决定,所以平静。

或者他会再接一句。

“我管到底。”这是宣誓,所以刚硬。

于是,天底下最大的傻掰,从此姓汤名森。

汤森犯病有三个程度:这关我事,间接插手;我管这事,直接出面;我管到底,生死冲撞!

上一次宣誓,褒奖的绰号叫“炭十四”,今天为一地旁人无法看到的尸骸,他发出第二次宣誓,接过了这个旁人不可获知的委托;他现在就手握劫难长剑,站在死敌的漆黑平面阵前,等着这场生死冲撞。而他身边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对此懵懂的王子,一个是曾有杀他之心的当代大师。

汤森不想连累人,但问题是这两人赶得走吗?

而且,汤森现在没心情向他们解释原委。

“菲斯特。”汤森左手按在菲斯特肩上:“送你个东西,反正我用不上。”

“什么口……”很明显,菲斯特的脑袋又短路了,好在他这次反应快:“到底什么东西?”

“对贤者来说是绝配。”汤森解释得清清楚楚:“这东西,叫怒。”

“怒?你说的是愤怒的怒?”

“勇者假面醒了,面具里蕴含的是怒火,但它跟剑闹别扭。”汤森摊手:“只能给你补补了。”

汤森盛怒之时,劫难剑柄中也产生了变化,那个呢喃絮语已经变成激昂的陈词,语气中带着决绝、尖锐和冷酷的意志,与汤森的契合度突飞猛进,也给汤森增加了一丝若有若无的沉重感。

还是不能听懂那声音,但它大致的感觉汤森终于明白看,它在替劫难求战!可是,劫难的求战之心完全压制了勇者假面的怒火,两者甚至还有点冲突——暗中衡量了一下,汤森还是觉得武器更顺手一些,于是选择保留劫难长剑。

假面中的怒火最好送给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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