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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作风与性格(上)(3 / 5)

天晚上,哥达见到了其他军官,接触了内部的各种单位。至于部队的特点和战力,他只能在隔天用演练来了解……午饭吃过,他就要准备战斗了。

哥达的风格跟汤森不一样,部队也无法马上适应,可就算是这样,荆棘玫瑰的第二仗还是赢得挺漂亮。普通部队的伤亡很低,异能出场之后更是一锤定音……哥达在这场战斗中发现,汤森和他的学徒们变厉害了,学徒的手法有长进,功效也更强大。

汤森这个妖孽更不用说,哥达很奇怪汤森的等级问题,他这异能的效果至少三级!

第三场战斗,哥达指挥,胜利!普通部队开始磨合,异能战力增强;第四场战斗,哥达指挥,胜利!普通部队继续磨合,异能表现喜人;第五场战斗,哥达指挥,胜利……荆棘玫瑰的旗帜,飘扬在越来越广阔的土地上。

汤森是四大势力承认的奎尔萨王,中小部落都选择归顺,老实点的大部落权衡之后也会臣服。他们箪食壶浆以迎王师,还向奎尔萨王献上自己最好的宝贝:奇形怪状的石头啊,缠在一起的树根啊,还有全部落最美的、能把瓦胡吓得面无人色的美女啊……“她们脸上的毛比我腿上的还长!”瓦胡被吓出心理阴影,发誓再也不去点收宝物了:“那胳膊粗得,可以跑马啊!”

但这片土地混乱了很久,不是所有部落都吃这套。

某些部落威名赫赫,早就锁定了称王称霸的目标;某些酋长觉得自己孔武有力、战功彪炳,无比的牛掰!

所以,奎尔萨王算个什么东西?给我打!

他们信心满满、嗷嗷乱叫的跳出来,要收拾掉这个奎尔萨王。

那面飘扬的火红战旗一转,荆棘玫瑰的大巴掌伸出来,啪!

不闹了,服气了,五体投地。

对归顺的部落,汤森态度挺不错。他先派官员入驻,然后把部落最精锐的战士招到自己麾下,最后要他们组建运输队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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