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在扩散,远远超过了汤森跑路的速度。
消息是从拍卖会场往瓦卡莱镇方向传递,这一路上,右边是昆士马萨山脉所以不用管,但往左扩散了四百里范围。在此范围内,所有的盗贼、佣兵、民间骑士、流浪异能师不久之后都会知道,有个叫汤森?奎尔萨的新丁异能师,他孤身携带珍宝、正沿商路逃向瓦卡莱镇。
他们肯定会知道的,因为从拍卖会场起飞的金瞳黑隼,第一批次就超过两百只。这种极为凶猛的鸟类,飞行速度可以超过每天一千里,绝世好马都难以匹敌,用来传递消息很适合。
相比之下,汤森的动作就有些慢了。
出门之后,他先是在路边小摊子上买了两匹快马,再胡乱打包了些食水,然后就顺着来时的商路疾驰而去。虽然他知道这不是讲格调的时候,一路都快马加鞭,但骑马肯定跑不快。
汤森走的是来时的商路,这选择看似昏庸,实际上却最明智。
首先,亚洛少爷既然没当场翻脸,那他的手下就不会在拍卖会场附近动手。其次,这段路汤森已经熟悉,所以他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也能最大限度的保持自己的体力。
但另一方面,他又必须跟追兵拉来一个安全距离,因为亚洛?伯格是俱乐部的股东,那他手下的人肯定很熟悉会场的周边情况,如果在这段路程尽头被他们追上,就会很麻烦。
两边的条件一加减,汤森发现用普通马匹能满足自己的一切要求,而且效率还最高。
其实在走出会场大门的同时,汤森就在内心计算出了这个答案。由此可见,跑路开溜是件很繁琐的事,至少在汤森这里比别人要精密很多。但是亚洛少爷之后要用的招数,汤森计算不出来,所以他的应对只能是见招拆招。
汤森目前所处的这种状况,算是在哈维惨剧之后,他遇到的最大危机。
想想看,他得罪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