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就跑。
虽然最初的方向不一致,但异能师和汤森两个人都是跑向同一个地点——对根红苗正的异能人士来说,别的地方都不值得信任,只有公会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热闹的帐篷区变成混乱的杀戮场,处处狼藉,恐慌伴随着尖叫扩散开去,到处都是不明真相、拼命奔逃的闲人,而且影响到越来越多的人。
冲出被混混们封锁的区域之后,汤森利用奔逃的人群作掩护,钻进两顶帐篷的间隙换了血衣。出来干这种差事,变装能力是基础,他肯定不会只穿一套衣服,甚至连面容发色都能在短时间内变化。所以在汤森跟随人流进入外城时,在城门处盯梢的混混们没能发现他。
但暂时逃离险境的汤森并没感到欣慰,在他内心里,此时充满了愤怒和惊讶!
愤怒的是,帐篷区的街头帮派居然敢对自己下杀手,毫无疑问,出动这种阵容,他们摆明就是要自己的小命;惊讶的是,帐篷区是新旧势力相互争夺却又维持微妙平衡的地方,受旧势力控制的帮会怎么会出手打破这种平衡?难道是他们背后的人决定向王子发难了吗?
还是说,是因为自己的挑拨战术使用不当?
无论是那一种缘故,事态的发展都超出了汤森预料,甚至可以说有些失控——从哈维逃难到潜入银涛城,汤森一直是顺风顺水,他还没遇到过这种挫折!栽在一群乡下混混手里,这简直就是耻辱!
在衙内的世界,能洗刷耻辱的东西只有两样,痛苦和鲜血!
汤森并不是没能力打败二级异能师,而是不能用小队长的身份出手,不然的话一切都暴露了。事实上,瘦高学徒的咆哮打不中他,甚至最后在自己手上爆炸,这都是因为汤森悄悄干扰了对方的缘故——异能师可以察觉身边的异能力量,但感受不到联系通道。
循着安全路线潜回异能师公会附近,拿起手下准备好的掩护物品进入公会,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