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都觉得不正常,都要往“敌人”身上想。比如赶路这种事,一开始大家还觉得新鲜,但随后就开始觉得无聊和疲惫……习惯了草木皆兵,不疲劳才叫怪事,两天下来,大伙儿眼睛里就满布血丝了。
汤森很快发现了这个苗头,心里一总结就找到了症结所在。于是他召集大家过来,详尽的安排了野外行军的轮值细节,而且跟大家解释了当前的大势,说明途中不太可能有突发战斗,只需要一般警戒就可以。
他让一大半的人从这种过度警戒的心理中解脱出来。他要让这些一路跟随自己艰辛拼搏、却从未好好休息过的人们松弛下来,让他们看看身边的景致,让习惯的血与火的双眼去感受一下美景。
大家在草原的苍茫落曰下奔驰,大家行走在山脉的青翠连绵中,随着大海的轻涛碧浪歌唱。看着炊烟伴着归鸟,感受和风中的芬芳,大家的脸上渐渐有了笑容,神态也变得舒缓。
这一切只是手下的福利,汤森现在只有看不完的异能笔记,还有讲不完的各种课程。
这真是搬起石头扎自己的脚,舒缓下来的瓦胡和一群军官就不说了,有什么问什么,想到什么问什么,充分暴露出部落人士的求知欲和广阔思路,连那群童子军都变得异常缠人,整天在汤森周围问这问那……而汤森又不好赶他们走,怎么说他们都是热爱学习的小家伙,而且都是自己的心头肉。
三个异能学徒在队伍里,还有三级异能师给的身份小旗子,队伍行走各处根本无人敢阻拦。将弯刀归鞘,把野花别上盔甲,这对汤森的手下来说当然很好。但任何事情都要分成好坏两面看待,一支壮观的车队,肯定会惹人注意,而且一路上的土著部落很多,看到蓝色的荆棘玫瑰旗帜没有危险,他们就对汤森等人展开围观。
相互攀比是人的天姓,纯朴的牧民们跟汤森他们比不了吃穿,也比不了气势,但他们有自己的优势,于是乎呢,车队周围、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