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内光线随之一暗,在白发骷髅喊动手的时候,就有马仔关上前后门,如此万无一失。
“老子不怕死,就是怕活的窝囊!”孙长霄从腾地一下站起,一脚踩在沙发上。
“杀了他们,一个不留!”贾新雄冷冷的道。
一百万他想要,但是更想要的则是孙长霄的命,
孙长霄狂笑一声,心想,我倒要让你们看看飞鸟团的厉害!大叫一声:“弟兄们,掏家伙!”说着,他从腰间掏出精钢打造的砍刀。
刀身明亮发光,带着血槽,却只有不到两指宽。孙长霄长刀一挥,自信油然而生,只要一刀在手,天下还没有他害怕的事。
他踩到茶几上,冲着敌人迎面便一刀。
那人没想到孙长霄反应如此快,赶紧举刀格挡,当啷一声震响后,俩手发麻,刀差点脱手飞出去。顿时肩膀一疼,孙长霄的刀砍在他肩膀,砍断锁骨。
贾新雄心底大惊,转眼间就被孙长霄砍倒了三人,飞鸟团的人愈战愈勇。
“你地!由我来对付!”倭国男子大叫一声,举刀朝孙长霄迎了过去。
孙长霄知道对方能够让贾新雄视为座上客的,手下肯定有些功夫,表面上若无其事,心里暗暗小心,狂笑一声,说道:“好,今天我就血斩倭国奴!”
“找死!”倭国男子身上肌肉跳动,他手中拿着一把砍刀比孙长霄的宽一半,招式大开大合,霸气十足。
孙长霄刀快而且刁钻,如同毒蛇吐信,虽然没有太多的花招,但如果一个粗心大意,就能够丢掉小命。
下面的马仔交战时都纷纷躲开,他们两人的刀法实在太凶悍了。
两人厮杀在一处。倭国男子开始时候还对孙长霄十分轻视,可时间一久就越打越心惊,快刀孙的刀法果真快的让人应接不暇,诡异多变,让人防不胜防。
孙长霄心也悬在半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