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斗着嘴回到自己位置上,我把报纸随手放到一边。对于这类励志的新闻,我已经基本上再感兴趣了。
一天的工作忙完以后,我准备收拾东西去接孩子放学,抬手拿包时不小心,又看到了方慕晨给我的那份报纸,想到路上可能要堵会儿车,随手拿在手里下了车。
一路上当作消遣一样看了那份报纸,终于理解了方慕晨对程新的崇拜是从哪儿来的。
程新简直满足了女人对于男人的所有想像。他家世简单,父母都是移民去国外的劳工,在唐人街开了一家小火锅店;经历简单,在那边上学到高中毕业,之后出来讨生活,一步一步从小助理做到独当一面的基金经理。红日进入中国的时候,就挑了这么一个有华裔血统的人过来做总经理。
程新在国内一年多,从没传出过任何绯闻,就连一向活泛擅长挖别人家丑闻的狗仔队也没能抓拍到他任何不雅的照片,就连酒吧、KTV之类的场所他都没去过。
我看完他的专访和专访后面那一篇对于他赞美之词连篇累牍的介绍之后,我对这人有了简单的了解。
一个才刚刚二十九岁的男人,生活简单到像苦行僧。每天的生活就是两点一线,公司——家。几乎没有特殊的爱好,采访者问他的爱好是什么,那边简单的想一下说,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如果工作算爱好的吧,这是一条。
这是一个奇人!
这是我看完以后,对程新评价!
如果让我挑选男人,我绝对不会挑这么一个没生活趣味的,其实我这个人现在已经很无趣了,但是比起我,他简直是无趣界的开山祖师。
学校门口,接学生的家长把路堵得水泄不通,我在距离幼儿园门口还有一千多米就下了车,自己步行过去,正好看到大一班的孩子排队走了出来。元元和童童走在队伍的中间,看到我飞快地向我招了招手,一解散队伍就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