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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想当年(2 / 4)

开口道:“卫王,他就是在高平之战、一箭射死张元徽的人。”

“哦!”符彦卿点点头,随即又说道,“想当年,老夫也是能开十石弓的……”

郭绍听罢,认为符彦卿的胳膊上绑了一个高科技马达,或者他本身就是力大无穷的变形金刚、臂力可以当千斤顶用,把投石车当弓弩玩耍的人。

不过射杀张元徽这件事看来确实很出名。因为本身就是很难办到的事,这种猛将身上可能披了两三层重甲,弓箭很难射穿对他造成致命伤,除非是射中面部等小范围区域;战阵之上人马冲来冲去,要命中那种地方实属艰难,否则史彦超早就死了,也不至于上演一出草人借箭。连郭绍也觉得自己占了一部分运气因素,就算是练习过千百遍,仍旧不能保证每次命中靶心。

向训又道:“这次我们能救出史前锋,郭郎也立了大功……先是,我部拼死解围,但当时史前锋勇愤具发,又陷入敌阵。我们如果再而三地给他解围,恐怕兵力耗尽,锐气挫失,最后便无能为力了。郭郎告诉我一个道理,说救落水的人,要等他挣扎不动了才救得上来,不然得把救人者也按进水里去。于是我们便等史前锋兵力疲敝之时出动,辽军兵多将悍,耽误了一些时间,才至于史前锋身披重伤。”

符彦卿道:“幸好及时。”

向训却大加赞赏:“我以为,郭郎很能把握时机。今日若非听他的,史前锋必定再次三番陷阵,我军如何能次次替他解围?最后救史前锋时,我部已成樯橹之末,也是有赖郭绍奋勇相助,才勉强破开辽阵。”

郭绍道:“只因末将的部下奋勇,末将不敢居功。”

向训摇头不以为然道:“部下奋勇你不争先,这正是我欣赏你的地方。但我留心发现,郭郎能把准时机出手,次次救要害之处;今日若无郭郎在后,你部下猛将战死几回了,如何奋勇?”

“向将军谬赞,末将不敢当。”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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