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辉是辉天下的董事长、大股东。
按说他要是拍一部戏,直接拍板好了,没有必要整什么合约之类的。
可事实却并非如此。
《那些年》《黄飞鸿》,包括他出任监制、制片人的《老男孩》、《我的黑色小礼服》都有明确的合约规定。
很多公司员工私下里抱怨许辉这么做颇有种脱下裤子放屁的感觉。
可许辉依旧坚持这种规章。
而且他的每一部作品,辉天下仅仅占有百分之六十的版权。
这让黄挺难受的,好几次想找许辉说说这件事,都被他搪塞了过去…
公司创始人被赶出公司的事例太多了,虽然在国内较罕见,可许辉不想成为第一人!
这年头,什么玩意都不白纸黑字的契约!
《黄飞鸿》的出品、发行公司只有辉天下一家,许辉签订的是阶梯式导演分成合约,票房越高,许辉能拿到的分成也越高。
以2亿为界限,一开始签的是3亿,后来修改了,因为外埠版权卖得非常不错。
国内票房超过2亿,许辉能拿最基本的导演薪酬,500万人民币。
超过三亿,除了导演薪酬,还有百分之三的票房分成;
过五亿,能拿百分之五的票房分成,每增加一亿,他的分成例增加一个百分点;
现在的票房基本可以下定论了,七亿五千万,那百分之7.5的分成例,外加500万的薪酬。
加在一起六千多万。
算起来,还没有部《那些年》赚得多,可是《那些年》的投资只有不到2000万,《黄飞鸿》的投资而是实打实的1.1亿,总要让公司盈利吧!
而且海外的收入肯定不会少到哪。
虽然只有百分之六,但这是长久的饭票。
其还包含了周边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