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哐啷。”
清晰的手枪上膛声,这个声音让白慕的身体一颤。
紧接着,白慕通红的双眼中,满是愤怒和不甘,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四周,看了一眼巍峨的高楼大厦。
缓缓的开始像个傻子,像个神经病似的脱衣服。
无数人开始发笑,无数人开始指指点点。
这一刻的白慕,是出糗的,是丢脸的,丢到家的。
无数人在拍照,无数人在大笑。
城市上空的直升机美女直播更是一脸的错愕。
“唱歌啊,我让你唱歌。”
电话那头的声音满是强硬。
白慕低了低头,想了想,强忍着眼泪不流出来。
开始唱歌,唱的是江老从小教自己的一首歌。
江老最喜欢的那首歌。
歌的名字叫做,送别,华夏人,没有谁不知道这首歌的。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白慕一边唱,一边红着眼眶,跪在原地,脱光了衣服。
在这一刻,白慕就像是全世界聚光灯下的小丑,全世界最神经病的小丑。
江老特别喜欢这首歌,总会在晚饭后,躺在椅子上,喝一点小酒,然后唱起来。
一醉,便是三万六千,一唱,便是三万六千,白慕从小则是屁颠屁颠的跟着江老一起喝,一起唱。
无数人都惊呆了。
“我靠,这个神经病在唱歌?”
“这人是傻子吧。”
“太搞笑了。”
“真有趣。”
“跟随镜头,这个让交通瘫痪的神秘男子,此刻不知道为何,跪在了地上,衣衫不整,在唱歌。”
紧接着,白慕的歌声被传递到了无数广播之中,无数电视机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