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乃兵器之首,周云拿在手中挥了挥。这玩意似乎比想象中沉重,剑刃也很锋利,可惜外貌斯文了点,上战场缺少一股霸气,不好唬人。
转而拿起刀刃耍了耍,用刀果然够霸气,大斩大阔。在人多混战中,用刀砍人绝对比用剑刺人便利。可惜,周云想要的也不是霸气。
挑起一杆长枪舞了舞。没错!就是你了。哥们要的是帅气!上战场过关斩将,应该没啥比长枪更令人帅气的武器吧!
过了一会,大家都选好了趁手兵器,在仓库部做好登记既可回帐篷待命。周云要帅不要命,也不管会不会用,拿着杆长枪便舞得津津有味。还不断重复在美女面前做摆酷的动作。呕吐、呕吐、看得萧卡乐只想撞树。
龚丞选了把战剑,说战剑比刀刃轻盈,挂在腰间好携带,以便侦察之用。吴文宣要了把弩弓,打算在战场上偷偷放暗箭,捞点小便宜。毕竟战斗起来,他一个情报人员不可能是战斗人员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