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的百战老兵一样,让人看上去触目惊心。
英雄不是那么好当的,尤其是在哥谭这样的城市里,恶棍们在最后时刻会咬着牙用一切方法试图和他同归于尽,而恪守准则的下场就是,往往他需要遭受很多本可以避免的伤。
不到两个月,他就已经全身布满了伤口。
“我处理过伤口了,帮我缝合它,阿福。”
布鲁斯精赤着上身,疲惫的靠在椅子上,阿尔弗雷德取出一副金边眼镜,又将这地下室的灯光调亮,然后拿着缝合线,开始缝合伤口,在这个过程中,布鲁斯的脸色始终有些糟糕。
在他的伤口被缝合的同时,他的思绪在反复思考着另一个问题。
“阿福,这城市里出现了新的敌人...”
他喃喃自语,“变种人,还是一个团伙,我追捕他们的时候,听到他们在用手机互相联系,这有可能是个新的犯罪组织。”
“呃...”
肋下传来的痛苦让他闷哼一声,然后就看到摘下了眼镜的阿尔弗雷德舒了口气,
“少爷,你知道的,缝合的最后一步总是很疼,对了,你刚才说变种人?”
这位老管家坐回了自己的位置上,端起热咖啡喝了一口,
“不,变种人不会出现在哥谭,激进派变种人的大本营在南方,温和派则在纽约附近,哥谭缺少变种人组织成型的基础,上一任市长还发起过暗地里的驱逐行动,总之,这里大概算是变种人的禁区了。”
“但我遇到了,阿福!”
布鲁斯用手臂碰了碰那放佛被利刃切开的伤口,呲牙咧嘴的说,“在黑暗里,有一个可以将双臂变成武器的家伙,他近距离偷袭,武技糟糕,但那刀刃来的猝不及防,最后还是被他们跑掉了。”
他将身体靠在椅子上,双眼看向头顶变得昏暗的灯光,
“这真是一次失败的狩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