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
那种熟悉的味道如同一道冷冽的水流直入咽喉,然后又转化为一股熊熊燃烧的烈焰,他畅快的吐了口气,将手里的刀放在一边。
他没有穿那套拉风的暗红色战甲,只是穿着一套黑色的休闲装,看上去就像是个有些偏瘦的黄种人,双臂靠在沙发上,他看着杰米,
“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只是个酒吧的伙计。”
杰米猛地抬起头,双眼紧紧的盯着他,赛伯眯起眼睛,打了个响指,
“没错,就是你想要的那间酒吧,你派去的人是我杀的,你的弟弟波什金也是我干掉的,我还知道你拍了四个枪手要除掉我,你知道吧,你做这些都没有问题,我很理解你的思路,这里是你的地盘,你不允许一个不归属你的势力出现在这里,我知道…但你千不该,万不该和克莱因那伙人搅到一起。”
赛伯将手里的酒瓶子放在桌子上,他弯下腰,看着杰米,
“你伸出手了,所以我要砍掉你这只手!”
他深吸了一口气,又靠在了沙发上,耸了耸肩,
“哦,对了,克莱因死了,你知道吧…那也是我干的!”
“我把他从五楼上推下来了,法尔科尼也死在了那场混乱里,那么看着我,杰米,告诉我,你该怎么对付我?”
“你该怎么对付一个比你更狠,更凶,更强的人?”
杰米双眼里的怒火几乎要沸腾起来,但他能和波什金两个人从偷渡的穷小子,一路干到哥谭有名的黑帮大佬,他自然不会是个有勇无谋的莽夫,他急促的呼吸着,他那和健壮的身体完全不符的灵活狠毒的脑袋里翻滚着各种想法。
最终,他低下头,认栽了。
“你肯和我说这么多,就意味着你没想要干掉我…我认栽,我没办法对付你,我认输!我明天就会带着波什金离开哥谭,你想要什么,才能放过我和我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