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砸碎的车窗上就伸进来一只手,蛮横的抓在了罗宾的肩膀上,将他整个人从座位上抓了出来,狠狠的扔在地上。
“混蛋!”
罗兵刚拔出手枪,棒球棍砸了过来,将手枪砸飞了出去,罗宾的手臂也发出了咔擦的声音,还有年轻人的痛呼声,但下一刻,一只皮靴踩在了他的胸口,这一脚让罗宾几乎闭过气去。
“砰,砰,砰”
这些暴徒毫不留情的用棒球棍和其他玩意猛砸罗宾的身体,短短几秒钟,将身体蜷缩起来的罗宾身下就出现了一滩血迹。
他们是抱着杀人的目的来的!
“来啊!混蛋!你不是很威风嘛!来啊,打我啊!抓我啊!混蛋!”
带着一个丑陋面具的家伙一边用脚猛踹罗宾的腹部,一边高声叫喊着,就像个磕了药的疯子,呃,实际上,他确实因为药物而进入了一种飘飘欲仙的癫狂状态里,一个年轻有为的警察在他脚下苟且偷生,他亲手打垮了他,这种感觉让这个来自贫民窟的坏家伙爽到了极点。
不过就在他举起手里满是血渍的棒球棍,打算给这家伙来一下狠得的时候,一个声音却将他从那种癫狂里唤醒了。
“嗨,伙计们!别打了,再打就出人命了!”
这个带着面具的家伙猛地回头,就看到了一个穿着黑色外套的黄种人正朝着他们走过来,他的双手低垂在身边,低着头,看上去就像个出来遛弯的普通人,既不高大,也不威猛。
“滚开!这里没你的事!”
暴徒回过头,将举在头顶的棒球棍偏转了一下,然后就要砸下去,结果那个不请自来的家伙又喊到,
“躺在那的是我的朋友,我说,能不能…”
“砰”
那个暴躁的恶棍手里的棒球棍狠狠的砸在野马警车的车盖上,发出了一声巨响,他对于这个愚蠢的,该死的,打断了他的“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