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的天空放晴,浓烈的血腥气弥漫馆驿之中,王宁安刚刚杀了三个人,身上溅满了鲜血,很臭,很恶心。
强忍着呕吐,把所有刺客的尸体检查一遍,他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在刺客的肩头,有一个指甲大小的地方,似乎是纹身,又像是烫出来的,总之有一块圆形的伤痕,在伤痕周围,有几道光芒,跟小孩子画的太阳似的……
几十个人,全都一模一样……王宁安立刻心生警觉。虽说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但是宋代纹身的不少,尤其是市井的混混,码头的力巴,很多下等人,非要靠着纹身壮胆。什么出水蛟龙,下山猛虎,细腰獒犬,披甲黑熊……种类繁多,不一而足。
可是几十个人,如出一辙,这就不寻常,王宁安首先就想到了某种组织,在加入的时候,身上留下烙印,作为区分标记。
加上之前伤员啃咬鹤顶红,集体自杀,绝不是普通的亡命徒!
正在思索着,王宁安突然发现有一个家伙身体动了动。
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被杨曦砍掉眼珠子的,剧烈的疼痛让他昏迷过去,脸上又都是血,狼狈不堪,大家都当他死了,就没有在意。
此刻他醒了过来,王宁安急忙招呼梁大刚,把他的衣服扯去,这还不要紧,又把嘴巴撬开,防止在牙里藏毒囊。
确保对方不会自杀,王宁安准备好好拷问。
“有衙门的人来了。”张铁锤提醒王宁安。
“衙门?他们总是姗姗来迟!”
王宁安突然有一丝警觉,他结怨的人不多,崔家算一个,可是已经被族灭了,剩下的也没有谁会出这么大的阵仗,要自己的命。
那究竟是谁动的手呢?
王则!
算来算去,也就这么一个仇人了。
自己拿着欧阳修的腰牌去大牢,又到处打听王则的事情,真如人们所说,他手眼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