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的。”
“对啊……”
“吕县令所言甚是,此乃与民争利之举,不可行啊!”
既然有人带了头,周围的众官员也纷纷说了起来,有语气缓和的则说此举太过急躁,还要细细商敲。性子急的那可就差没直接说岳阳昏庸了,总之是说什么的都有,一副此举万万不可行的样子。
看着下面众位官员众口同声反对,布政使柯振楠、按察使马科以及都指挥使卢之理等山东官职最高的几位大佬虽然眯着眼睛不说话,但眼中却不时闪过一丝得以的光芒。
毕竟在他们看来岳阳此举简直就是太过胡闹,莫说本朝了,就算是在蒙古人统治的元朝和乃至追朔到宋朝都没有说让官绅纳税的,而且这位甚至还更进一步,直接就摊丁入亩了,也就是说从此朝廷收税不是按照人头来收税,而是按照实际的亩数来收了,这不是胡闹么。
而且最混账的还是火耗归公,所谓火耗就是指明代中期实行一条鞭法后,老百姓纳税已经不是用实物来纳税了而是统一缴纳银子了,原本这样是方便了官府统一收税,但在实际操作上却比较困难,因为百姓所缴的银子由于纳税量不太多,大多以小块的碎银为主,各州县衙府汇总上缴国库时,要将碎银熔炼成大块,在碎银熔炼过程中会发生一些必要的损耗,因此州县官吏便要求百姓补足,于是在应缴税银之外,纳税人还要多缴一些,这多缴的部分就叫“火耗”,用来补偿熔炼碎银损耗和运输费用按照碎银熔炼损耗规律,一般损耗率在1%-2%左右,而州县官吏却大肆多征,每两加耗到二三钱,附加税达到正税的20%-30%,有的州县甚至达到了正税的30%-五十%。这也成为了官员们敛财的普遍手段。岳阳这么一搞那就等于断了官员的财路啊。
既然你姓岳的想要掀翻饭桌不让大伙吃饭,那就不要怪我们无情了,我倒要看看,没了我们这些人的帮助你在山东还能掀起什么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