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不起这种靠他老爸窜起来的小把式。
他这人就是这样,瞧不顺眼的便是瞧不顺眼。
不过,他也不致于招惹这“四当家”,尽管这粉头儿还担当不起“老四”的架势,不过,他支持老大,又受过大当家的识重,加上这“食色公子”詹同荣对自己总算还不敢轻忽,常称他为“五叔”,听了气也就消了:这好色公子虽然未建殊功,但在外边贪食好色、风流快活,蹂躏糟蹋了不少好人家的女子,致使“流氓军”因之而身名大噪,这也是不失为一种“以壮势威”的作用。
所以,詹同荣还是可以“名副其实”的──至少他够衰,够坏,够声名狼藉。
对于老三余华月,加入比他早,建勋比他多,而且他一向认为余老三心机深沉、心计多端,他一向不敢去挑战这号“阴阳怪气”的人物。
至于在他之后的四个当家,不管是“刀笑剑哭”吴中奇,还是“杀千刀”辛不老,抑或“独臂煞星”雷越鼓,他那一个都看不上眼,看不入眼。
他觉得自己功劳最大。
最厉害。
最凶。
最悍。
也最勇。
──那些人跟他程老五怎么比。
怎么能比?!
他就是有这种心态。
这样少的想法。
所以他现在就算是身遇凶险,但一见吴中奇和辛不老都全力扑击,他也不甘心。
他不管了。
死就死吧!
他连剑尖抵在他咽喉也不理了:刺就刺吧!
他反攻。
他的“黑煞枪”突然“软”了。
软得就像一条软皮蛇。
──枪本该就是硬的。
所以枪硬并不可怕。
可怕在枪软。
尤其像程巢皮这种人,武功一向走刚猛厉烈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