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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拿刀照亮自己容颜的女子(1 / 10)

十一月十四,帝王历所载:勇猛日。宜反攻、行险、收伏、缉殪,诡诱怨敌必信受,大利拘提捕逮行动。此日不宜远行。

铁手和猛禽动身在即。

摇红、山枭仍在山上受袭。

按“宿曜经”云:“日有一倍力,宿有四倍力,曜有八倍力,好时之力有万倍。”一般人多用农民历,但“帝王历”法与农民历大相迳庭,角度以统治王者出发,颇能配合战阵攻守。“宿曜经二十六宿傍通历”,经善无畏、一行等高僧及天文、钦天监推算、鉴定,为唐代官廷内及后各朝各代王候所应用之秘历。

是日为勇猛日,宿曜则为“尾”。

出手的人当然都没有尾巴。

他们是人,当然没有尾巴。

可是他们下手之狠辣毒绝,竟连有尾巴的畜牲也“望尘莫及”。

七支枪里,至少有三只,是直接刺向她的咽喉、眉心和会阴。

另一杆是“甩手枪”。

枪脱手而出,厉啸如虎,掷向他的胸膛。

──一旦扎中,必定穿透,也一样会刺穿她的心房。

她知道他们不仅要他的命,也要她的命。

她看见了这些枪,这种枪法,这些人、这种杀法。

她闭上了眼睛。

她已认命。

她再也不挣扎。

──自从他“消失”之后,她本来就不想再活下去。

人活但如死。

──生不如死,倒不如真的死了好了。

只是仇还未报。

冤犹未雪。

雪怨。

她未死,是因为她身下的“怪物”马上反挫。

反击。

看到“它”的反扑,要是一年半以前的她,还真不如死了好了。

但现在她不会了,至少,不会那样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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