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顾惜朝拿出一方白手帕,在揩抹自己指上的血,顺便揉活了手指上的血脉。
——今天要杀的人挺不少的,手指一定要灵活。
——想到这数月来的追缉,今天将会有重大的成果,他也不禁略感到兴奋。
——杀人本来就是一件兴奋的事。
所以他要先开杀戒,祭一祭刀,点燃自己的杀气。
他甚至不希望使用到炸药。
——如果他们死于自己的刀斧之下,一定更为过瘾!
不过顾惜朝一向都十分理智。人可以做痛快的事,但不能做蠢事。像当日戚少商把自己引入“连云寨”,推崇备至,就是感情用事。感情用事,在他看来,有时候与“蠢”字同义。铁手等人武功太高,不能意气用事。
——蠢人的下场,就该跟巴三奇一样!
——他怎会让海托山知道,在他身后有足以在一刹间可以同时把三十头大象炸得尸骨全无的炸药?万一让他露了形迹,说不定还叫铁手等看了出来,那就难免要生变了。
不能生变。
顾惜朝决不能让完美的“祝寿”计划存有任何漏洞。
既然巴三奇这种人,定必顾恤兄弟,而且也来不及向他费心细说了,不如杀了了事。
——自己绝对有理由杀他。
——“天弃四叟”除了刘云单参加了自己等人缉匪搜捕行动外,其他三叟,明知这干人是朝廷钦犯,还收留了那么些时日,知情不报,早该杀了!
——这三个老家伙累自己和部属们累得搜查了逾半月,居然还想讨功!?
顾惜朝杀了巴三奇,觉得心情很愉快。
大堂里自然不会有海府的人,守在这儿的,不是黄金鳞的心腹,便是自己的亲信。
他觉得自己已比以前还“精明”了许多。
他懂得如何更“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