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做了不对的事,都说自己没有选择、身不由己,其实,在他们身可由己、大可选择的时候,他们也不一定做对的事。这样,到头来,自然就变得身不由己,无可抉择了。
追命大可不必追查此案。他大可以不必捉拿凶手:──可是他错了吗?
──如果他知道凶手是好人,还会抓拿他吗?──如果他知道凶手是自己的亲人,还会秉公行事吗?──如果他知道凶手杀人是为了替自己报仇,还会追缉元凶吗?你呢!──世间的事,是不是换一个角度来想,判断便会全然不同?如果不是,为何自己的一只大牙在疼,总比对岸那儿的屠杀更令你关心?如果是,那么世上还有什么法理可以依据?还有什么情义不能乱法?
追命私下向万士兴求情。“不可以。我是依法下判,杀人偿命。你身为公人,万万不得徇私。”再过三天,温亮郁和崔妙花便要当街处斩。追命再次求情:“陈七富是个恶霸无赖,杀过不少无辜,死有余辜,温氏夫妻也算是为民除害、为亲报仇,可否请大人轻判。”“令已经下了;”一向昏庸的万士兴难得这般断然,“岂可朝令夕改!”追命无法可施。这时候,他心里一定在反覆思虑:该怎么办呢?怎么办是好呢?──你说呢?
追命却似没多加考虑。他义无反顾的做了一件事:他劫狱。
他仗着对牢中一切的熟悉,还有凭着绝顶的轻功,把三姊和三姊夫都救了出来。他的行动使温亮郁和崔妙花震愕莫已。他护送这对小夫妻直至村口。送了些盘缠(那是他这几年来克尽职守所储蓄的钱──虽然只那么一丁点,少得可怜),但却不敢表露自己原就是她的弟弟;生怕崔妙花一旦得悉,必然不肯让她失散多年的弟弟这样做。温亮郁和崔妙花为之愕然无已:这人做什么了?为啥干冒奇险,前来劫狱?既然如此,那先前又为何千方百计、苦追不舍,把他俩逮入牢里?“壮士,你……”“你们走吧。”“崔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