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他们五人已给分开来,就算有律师承担此事。各受折磨,已在所难免。
是以陈剑谁做了一件事。
他说了一句话——
“我是主谋人。一切都是我做的,他们都全不知情。我可以认罪。但找这件案子的最高负责人来,我只愿意对最高级的警官说明案情。”
他突然夺过扫地印度婆的扫把,啪的一声拍成两截,他把失利的一截对准自己咽喉,动作快得谁也来不及阻截。
他不是讨死。
而是坚持。
——一种如果你们不答允想要强来,我就死在这里!
——这样,你们的案子破不了,而且,舆论上也说不过去。
这之后,不断有人来游说陈剑谁,先得放下他手上可以杀死自己的武器。
“你的要求,我们可以考虑,你先放下竹子再说。”
陈剑谁的回答是:
“不,我只给你们十五分钟。”
然后,他不再多说一句话了。
这时,陈剑谁还没给押到拘留室,只在投案办理处,所以,墙上有一面大钟。
陈剑谁和当场的人谁都得见这口钟正指着五时十五分。
到五时二十分的时候,又有两个人来劝:“你先放下武器,你要见的人一时联络不上,反正他们一会儿就到,你放下那尖竹子再说。”
陈剑谁不发一言。
他双腕戴着手铐。
他把竹尖对准自己的喉咙,竹柄则板在椅背上的板夹里,只要他双肘一用力、或用脚掐一翘子、又或猝然低头,竹尖定必会穿过他的咽喉。
所以谁也不敢上来“抢救”。
到了五点二十五分,又有一名警官过来说:“我们的上司答应你的要求,但你手上有伤人武器,他们不能这样见你,先把它交给我吧!”